蒲江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

让网络成为文明之光

 

 

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8月28日在京发布第五十二次《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》。报告显示,截至今年6月,我国网民规模达10.79亿人,较2022年12月增长1109万人,互联网普及率达76.4%。(8月29日《人民日报》)

“互联网普及率达76.4%”,这就意味着在平均每10个人中,就有七至八人在用网。减去部分不会用网的老人和被限制用网的青少年,几乎所有人都是网民。

网络是现实生活的“必需品”。以前人们常说,网络是虚拟的世界,网络上的东西虚幻不可触摸,而且当时电脑还是稀缺品。但现如今,经过在国内20多年的飞速发展,网络从一种新鲜事物变得稀松平常,尤其是智能手机的出现,网络成为早已飞入寻常百姓家,并成为我们现实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。网络是工具,人们借助它实现了高效率、便捷化;网络是财富,数字化产业让很多人赚得盆满钵满;网络是生活,五彩缤纷的网络世界填补了多少人单调枯燥的生活......

网络还是一把“双刃剑”。改变不一定都是好的一面,也可能是祸害。网络在改变我们生活习惯、带来无穷便捷的同时,也产生了不少副产品。最近热播电影《孤注一掷》里的猖狂网络诈骗,就是网络负面影响的鲜活例子。“腕管综合症”“键盘手”“视力下降”“游戏沉迷”等这些是用网过度的表现,低俗短视频、谣言、诈骗、赌博等这些是滥用网络的表现。网络间的杂草丛生乃至“毒气”横行,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网络的优点、制约了网络的长足发展。

要趋利避害,让网络造福人类发展。其实网络只不过是一种科技力量、一种生活方式和形态,决定其兴和衰、利和弊的关键是人。人的素质决定了网络道德素养。一个道德高尚、热心公益事业的人,大概率不会成为网络喷子,不会成为网络生态的破坏者。因此,我们要加强网络素养的培育,让人们会用网、善用网,让良币驱逐劣币;同时还要加强网络法治的完善,及时堵上网络法律漏洞,让破坏者受到严惩、让跃跃欲试者受到威慑、让遵守者受到保护。

让网络成为文明之光。网络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产品,必然也要成为文明的重要载体。希望10亿多的网民,人人都能做网络世界的一束光,有一分光就发一分热,做网络文明新风尚的参与者、见证者和受益者,让网络成为真善美的能量场、精神文明的集散地!

责任编辑:唐荣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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